我要投訴承德美聯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(一汽大眾4S店)。8月3日我在該4S店內做汽車首次保養,該店本應按照汽車廠商的明確規定使用型號為‘0W-20’的機油進行保養(‘0W-20’機油保養的總成本是557.00元),但是該4S店以次充好,使用了型號為‘5W-40’的機油進行保養(‘5W-40’機油保養的總成本是383.33元)。
以上是我11月25日在另外一家4S店做汽車第二次保養時,通過對比‘第二次保養結算單’和‘首保結算單’才發現的。 汽車廠商說明書中明確標注:“務必添加品種及規格均正確的發動機機油!使用其他規格的發動機機油可能損壞發動機!”。我又咨詢了北京4S店的技術人員,技術人員說不按廠商說明書的規定添加機油,還會對汽車的排氣系統造成影響,并且添加‘5W-40’的機油還會增加額外的燃油消耗,同時可能導致尾氣排放不達標。 該4S店違反了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中的相關規定,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,并以次充好。 因此該4S店應該針對保養價錢‘退一賠三’,賠償因此造成的額外燃油消耗,并檢查對汽車發動機和排氣系統造成的損害。
廠家已經受理該投訴,請您耐心等待,如有疑問,請致電一汽-大眾服務熱線4008-171-888咨詢。